发布时间:2024-03-14 14:34:38被阅览数:246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安涛
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持续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心灵的根脉和归属”。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寻根谒祖等活动,鼓励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
福建是台胞最主要的祖籍地,岛内约80%的民众祖籍福建,明清时期多次出现以漳州、泉州、厦门等闽人为主的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这些迁台族群在两岸往来过程中留下大量反映两岸同胞血脉亲情、承载民族记忆的原始而珍贵的档案文献,即“迁台记忆”,包括文书、信件、族谱、账册、契约、影像、相关实物等。保护好、利用好“迁台记忆”,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应有之义,是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的重中之重,是弘扬两岸文化的重要抓手,也是反击台湾民进党当局推行“去中国化”、反“独”促统的有力武器,对于增进台湾同胞民族、文化和情感认同,促进两岸深度融合发展、两岸同胞走近走亲越走越亲,最终实现心灵契合、夯实祖国和平统一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作用。
近年来,福建在推进“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抢救、开发利用以及立法保护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但总体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顶层设计不够、征集保护力度不足、研究力量薄弱、活化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要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迁台记忆”保护利用工作向纵深开展。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新时代对台工作和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总体部署,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福建要在建立省级层面协调推进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出台有关“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国家档案局、中央台办加强工作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协调相关方面共同做好工作。有计划地推动“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申报《世界记忆名录》。
二是加强资源征集整合,构建共建共享机制。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依托两岸民间信仰、姓氏宗亲、同乡社团等领域的交流交往活动,深入台胞聚集地、在闽台胞家中宣传发动,通过面对面、点对点方式,双向深挖资源线索,广泛征集(征购)散落在两岸民间的“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尤其要不断催发台湾同胞积极参与“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工作的热情,不断丰富资源体系。设立“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研究专项资金。整合省内乃至国内有关公藏单位“迁台记忆”档案资源,加快数字化步伐,建立“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专题数据库和共享平台。
三是强化研究开发,讲好“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故事。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培养,提高文献遗产保护开发队伍整体水平。组织档案、文博部门以及高校、科研机构、民间团体、台青文创团队等加强“迁台记忆”相关学术研究,开展专题交流活动,出版乡土教材,拍摄纪录片、影视片,编排舞台剧等,让两岸故事走进校园、走向社会、走入岛内。要创新族谱档案的活化利用,通过数字赋能,构建以族谱档案信息为支撑的寻根谒祖线上服务平台,打造两岸族谱IP,提高海峡两岸民众特别是岛内青少年的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
四是打造若干个高水平的“迁台记忆”历史文化交流展示中心。以在第十四届、十五届海峡论坛期间推出的“共同家园 共同记忆——闽台关系档案文献展”为基础,不断挖掘丰富完善,创新表达方式,分别在福建省档案馆、闽台缘博物馆和将要建设的“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成立“‘迁台记忆’历史文化交流展示中心”,使之成为台胞来闽参观点、台湾青年学生研学点和向海内外展示闽台同根同源、血脉相连史实的重要窗口。并在台胞祖籍地比较集中的有关市、县设立各具特色的展览展示点。
同时,发挥好设在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档案文化交流中心”作用,加强馆藏民国档案的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共同推进“迁台记忆”两岸交流合作,强化历史文化纽带,增进台湾各界对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3月14日 总第4109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