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3 08:36:56被阅览数:217 次信息来源:陕西省档案信息网 作者:唐春仪

  202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安康市岚皋县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学、宣、践”,切实做好《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岚皋县档案史志局(馆)选择“集中学”与“自主学”的模式,推动局(馆)干部深入领会《实施条例》的实质内涵,准确掌握修改前后的区别及重点,确保学习活动全员参与,学习形式灵活创新。岚皋县档案史志局(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充分利用融媒视频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各类媒介,设立宣传咨询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促使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强化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党管档案”工作机制,将《实施条例》列入县委常委会学习议题,县委领导带头学习;纳入“南宫山大讲堂”教学科目,聘请法学教授开展专题讲座;列入“岚皋法治讲堂”教学内容,向全县干部讲授档案普法课程;计划下半年在全县开展贯彻《实施条例》为主题的档案业务培训班,提升全县档案人员工作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全县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