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共同体记忆建构(摘编)

发布时间:2024-03-04 14:06:21被阅览数:22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文/连志英

  档案是共同体的过去媒介化后的记忆文本,是建构共同体记忆的媒介和工具,而档案记忆文本中的信息和情感是建构共同体记忆的重要因素。档案不仅蕴藏了有关共同体过去的信息,同时也储存了共同体过去的情感,通过信息和情感的传递可使共同体成员产生情感的共鸣,唤起共同体共同的情感,促进共同体记忆的建构。

  共同体记忆是在其成员个体记忆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因此档案参与共同体记忆建构是自下而上地建构记忆的过程,同时,档案参与共同体记忆建构是一个连续性过程,具有时空延伸性。文件连续体理论虽然涉及对档案参与集体记忆建构的过程的描述,但未能揭示这一过程背后的机理,而且,只是将个人或组织机构所形成的档案进行捕获、组织及聚合并不意味着就建构起集体记忆,因为档案并不等同于记忆,档案是记忆文本,只有通过对其所承载的信息及情感进行挖掘以“再现”过去,并实现这种“再现”的共享,才能建构起集体记忆。

  因此,文章在参考文件连续体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根据档案与共同体记忆建构之间的关系,建构了记忆连续体模型。该模型也是由四个轴组成,分别代表了档案参与共同体记忆建构的四个重要方面:身份(记忆建构的主体)、互动(记忆建构的活动)、证据和记忆(记忆建构形成物)及记忆存储器(记忆建构形成物的存储工具),每个轴上相应有五个坐标,这些坐标相互关联,形成了五维:形成、捕获、组织、展演及聚合,每一维都有新的内涵,它们共同阐释了档案参与共同体记忆建构的过程和机理:

  第一,形成维。共同体档案是由共同体成员所形成的个人记录所组成的。共同体档案的形成包括直接形成和共同形成两种形式,因此,形成维包括共同体成员个体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记录,也包括共同体以外的个体所形成的有关共同体及其成员的记录。这些记录是这些主体实施行为的痕迹。

  第二,捕获维。即对共同体成员所形成的记录进行收集、鉴定,这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共同体成员所形成的记录或他者所形成的有关共同体及其成员的记录大多分散保存在个人或一些组织机构手中,需要将这些分散保存的记录捕获进共同体框架中,形成共同体文件,这些文件是共同体活动的证据。共同体文件的选择过程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权力因素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建构共同体的记忆,共同体成员就须享有和控制对共同体文件的选择权。除了权力因素之外,还有其他的因素包括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及共同体的现实需要等也会影响到共同体文件的选择。

  第三,组织维。即对所捕获的共同体文件进行整理、著录、编目、保存等。经过组织,分散的共同体成员个体的文件才能与其他共同体成员的文件联结起来,由此形成较完整的共同体档案,这些共同体档案是建构共同体记忆的重要文本。因此,共同体是为其成员所形成的文件提供背景信息的框架,分散的、独立的共同体成员的个人文件只有被置于或被纳入共同体框架中,并与其他共同体成员形成的文件组织在一起,建立和维护这些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才能形成共同体档案。这也意味着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比如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来保存及管理共同体档案,这些机构也因此被称为记忆机构。

  第四,展演维。即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工具对共同体档案的信息进行挖掘和呈现,以再现共同体的过去,唤起共同体的共同情感,建构共同体记忆。共同体档案展演有很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有共同体档案展览,即按一定的主题组织并展示共同体档案,再现共同体的过去,共同体成员进入共同体档案展览的特定场域,通过观看、接触再现的过去,并被触发共同的情感,从而实现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记忆共享,建构起共同体记忆。此外,共同体档案展演还包括档案编研及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包括可视化技术、VR、AR技术等对档案信息进行开发,以再现共同体的过去。共同体档案展演实质上是一种档案叙事。共同体档案展演正是通过叙事再现共同体的过去,并使之在共同体成员之间进行历时性或共时性的共享,最终建构起共同体记忆。

  第五,聚合维。即将若干共同体档案聚合为大的共同体档案,这是因为在社会网络中还存在“共同体的共同体”,即某一大共同体是由若干小共同体组成,若干个小的共同体档案可聚合成档案集合,大的共同体便是档案集合的框架,通过对档案集合进行展演形成档案集合叙事,将此档案集合叙事在大的共同体中进行共享便可建构起大的共同体记忆,这种共同体记忆也是一种互联记忆。

  [摘自《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档案学》(京),2023(3);原文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京),2023(2)]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责任编辑:周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