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档案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29 15:31:09被阅览数:277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宁波市档案局 戴一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公布后,宁波市档案局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孙立锋出席并讲话。

  会议对《实施条例》颁布的背景、意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等进行领学解读,与会同志结合自身学习情况,谈认识、讲体会、话践行。孙立锋强调,《实施条例》是档案法之下最重要的档案行政法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宣贯工作。一要深学细学。通过学习宣讲、条款解读、座谈交流等方式,反复学,把修订背景、过程及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条款解读等学深悟透弄懂,推动《实施条例》入脑入心入行。二要学以致用。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结合宁波实际,抓好运用落实,研究推动《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修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三要宣传推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档案主管部门职责,从服务大局角度认真谋划今年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