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三个走向”加快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4-02-29 14:25:58被阅览数:224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文/福建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馆长  陈熙满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提出档案工作要“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2023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及“档案工作现代化”“档案事业现代化”共有14处,并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书写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主题,要求加快推进《“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福建省档案局以此为契机,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调查研究工作安排,组织调研组先后赴52家市县级档案局、档案馆和部分省级专业档案馆、机关、乡镇、村居档案馆(室)及档案服务企业调研,了解掌握全省档案工作实情。

  近年来,在国家档案局的精心指导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呈现“六个更加”的良好态势,即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服务大局更加有力、业务基础更加扎实、数字赋能更加高效、档案治理更加完善、队伍建设更加有效。但调研组也发现,省级档案部门存在业务研究水平有待提升、档案资源建设有待强化、基础业务发展存在短板等问题;市县级档案部门存在档案事业保障经费有限、干部力量配备不足、部分档案馆库建设滞后以及档案资源征集难度较大、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够快、档案编研开发力度偏弱等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新时代新征程,福建省档案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胸怀“国之大者”、紧跟时代步伐,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勇担历史使命,对标对表《“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牢牢把握“三个走向”,持续建设“四个体系”,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档案法治、推进档案信息化、确保档案安全、建强人才队伍5个维度,扎实推进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不断优化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首要内容,是档案法中的明确规定,是加快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原则和政治要求,既体现在管理体制机制上,也体现在党管档案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办局一体、局馆联动”创新模式,由档案馆馆长兼任党委副秘书长或党委办室务会议成员、档案局局长,在实现档案主官职务“三位一体”基础上,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延伸创新模式,紧盯基层档案部门主官配备情况,杜绝出现“换了班子就调整机制”现象。另一方面,依托创新模式的制度优势,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履行档案主管部门职责、档案局档案馆分工不分家的工作运行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与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发挥党办“联系各方、协调左右”的职能优势,把档案工作纳入党委、党委办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防止档案行政管理虚化、弱化;督促市县两级档案主管部门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实行专人专职,真正把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落实到位;优化档案局、档案馆重要事项对接清单,实现密切协作、工作一盘棋、分工不分家。

  以加强档案法治为前提,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要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这为加快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路径,提供了法治保障。一是加快完善配套法规体系。近年来,福建档案部门以贯彻实施档案法为抓手,推动出台涉及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有《福建省档案条例》《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另有《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等4件省政府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要求》(DB35/T2081—2022)等5项省地方标准。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制定和《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工作,有序推进与档案法相配套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加大档案法规标准制度供给,筑牢法治之基。二是常态长效开展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福建省动态梳理档案部门权责清单,依托正在部署的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主动融入、加快要素配置、强化培训推广,力争年内实现省市县三级档案主管部门线上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以档案主管部门为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档案馆等共同参与的档案监督指导体系,依法定期对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服务中介机构等贯彻落实档案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全覆盖,确保各项档案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特别要从源头上狠抓档案资源管理这一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确保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三是持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全面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深入基层群众,充分利用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各种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特别是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档案法,增强他们用法治思维领导和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

  以推进档案信息化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信息化是推动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驱动。福建要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举办为契机,将档案工作纳入数字福建建设“大盘子”,推进档案馆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推动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室建设,尽早实现以档案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各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督促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和监督力度。二是规范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推动省地方标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落地见效,推进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功能,确保各类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建立健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机制,推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探索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并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运用省直机关电子档案一体化集中管理平台,完善省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与省网上办事平台、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对接。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设与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大力推进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力争建成一批高水平的数字档案馆(室)。

  以确保档案安全为底线,不断强化基础保障

  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全省档案部门要严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综合体系,为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夯实基础。一是加快档案馆库建设进度。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达标、不符合面积要求的综合档案馆改扩建工作。完善档案库房内控制度,健全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推动档案馆(室)精细化管理。二是强化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依托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推进安全技术与管理制度相融合,完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档案信息审查制度,开展档案网站日常监控和防护,严防涉密涉敏文件和档案信息上传非密网络。探索档案信息数据长期保存机制,落实异质异地备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三是提升档案安全保障水平。落实《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制度完整、设施齐备、响应及时、处置规范、信息畅通的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省域档案保护中心,发挥其在档案保护技术研究与应用、档案保护与修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辐射作用。建立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对涉及档案安全的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保证安全责任落细落实。

  以建强人才队伍为支撑,不断提供智力支持

  队伍建设是确保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实现“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关键在人。一方面,要不断壮大档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市县级档案部门落实省档案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将各级综合档案馆持有执法证人员纳入档案行政执法力量。目前,全省共有档案行政执法力量450余人,比机构改革前增长了63.3%,省档案馆已有超过91%的干部取得了执法证,有效解决机构改革后档案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档案人才培养使用。研究制定入选全国“三支人才队伍”的培养规划,持续开展全省档案专家、档案工匠评选工作,培养一批学术型和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引领、教育培训等各领域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档案干部队伍,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档案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并自觉践行“三个走向”,以“实”的举措、“干”的劲头,加快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不断引领档案事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档案力量。

  责任编辑:公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