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档案馆积极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7 14:35:58被阅览数:213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内蒙古包头市档案馆

  近日,在召开的全市机构改革组织动员部署会上,包头市档案馆业务人员对涉改部门档案处置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要求涉改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将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纳入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安全保管。

  针对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市档案馆明确档案归属流向,列出档案门类清单。不再保留、纳入重新组建机构、撤销建制的部门和单位,自变动之日起档案全宗终止,档案整体移交同级综合档案馆,实行封口管理,不得分散。新组建的部门和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设立档案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全力推进档案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保留机构或单位名称的、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的,沿用原档案全宗。部分职责划入其他机构的,划入前履行该职责形成的档案仍属原档案全宗,不得分散。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和单位继续沿用原档案全宗。

  下一步,包头市档案部门将按照《包头市档案局关于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涉改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分级分批开展培训,重点将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列入第一批“三合一”制度培训及审核单位,确保把涉改单位存续期间的历史齐全完整地记录好、留存好。